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配合人口政策推出之住宅補貼,故申請人須為年齡介於20~40歲間,且結婚未滿2年或育有未滿20歲子女之青年家庭,另考量有換屋需求者平均年齡較購屋者的年齡高,申請換屋者年齡上限為45歲,其補貼方式提供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間最長2年;及前2年200萬元的零利率房貸,以協助青年家庭減輕住宅負擔。
營建署表示,其中「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延長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且住宅購置日期如為2010年12月1日以後者,還可與財政部辦理的「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優惠貸款額度將可達700萬元,因第二次公告受理申請日期至2011年10月28日截止,有需求民眾,應儘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