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指出,不動產相關稅負在不動產持有方面:2010年全國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僅21.96%,地價稅稅收630億元,房屋稅稅收582億元,分別占地價總額及房屋現值總額1.07% 及1.57%,推估該二稅目稅收占市價百分比約為0.23%及0.31%,與各國不動產稅(持有)有效稅率從0.25~4%相較,尚在合理範圍。
不動產移轉方面:2010年全國課徵的土地增值稅稅收733億元,稅收占土地漲價總額百分比為21.9%,稅收占市價百分比為17.3%,較現行個人綜合所得稅平均稅率13.63%高,且不動產移轉除課徵土地增值稅外,尚有契稅、所得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稅負,整體而言,土地移轉稅負並未偏低。
財政部表示,近年來採行(一)強化非自用高價住宅及預售屋移轉相關租稅的查核;(二)取消路外停車場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三)取消空地稅暫停徵措施外,還致力於稅制稅政改革創新: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健全房屋市場,確保居住正義,且符合量能課稅原則;遺產及贈與稅稅率從50%降至10%,誘發投資、消費等經濟活動。
戶數 (萬戶) | 應稅之地價總額/房屋現值(兆元) | 應稅戶數 (萬戶) | 稅收 (億元) | 稅占地價總額/房屋現值總額百分比(%) | 稅收占市價百分比 (%) | |
地價稅 | 967 | 5.9 | 741 | 630 | 1.07 | 0.23 |
房屋稅 | 943 | 3.7 | 761 | 582 | 1.57 | 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