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開始第二波查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2011年9月開始,內政部將開始進行第二波查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二波查核將持續到10中旬,如建商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未遵守新規定,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150萬罰鍰,並可以連續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內 政部在5月實施第一波查核時,初檢不合格率達67%,當時共抽查231家建商,扣除無預售屋建案57家,查核174件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其中符合新制規定 者有58件,不符合則有116件。 內政部指出,第一波查核發現,業者提供的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不合格部分,主要是沒有將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 帶保證等5種「履約保證」條款列入,以供選擇,或雖有列明但契約書未勾選何種保證機制。

對於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中,沒有記載履約保證及屋簷雨遮不計價的條款者,民眾可向當地政府或內政部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