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局提供截至2011年4月27日全國被占用非公用土地價值最高及面積最大前10名明細資料,該等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或坐落於精華地段、或被占用面積幅員廣大,多為被私人占用,甚有土地坐落於山坡地保育區或保護區,有影響水土保持、公共安全之虞,國有財產局未有效處理,導致占用人心存觀望,不僅未符公平正義原則,也損及國庫權益等。
審計部調查,各管理機關對於國有公用被占用土地之清、處理及占用人欠繳使用補償金之追收,共有:各級政府機關(構)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土地,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計有1萬5252筆、被占用面積8705.89公頃、帳面價值642億餘元(依2010年公告土地現值總額2702億餘元),其被占用之筆數、面積頗多,價值不菲。
各級政府機關(構)對於國有公用被占用土地之清理未盡確實,處理績效不彰,尚在辦理清查、分割、蒐集資料等相關作業中者,仍有8645筆,且間有機關學校對其經管之國有公用土地疏於清查列管續處,致長期未能處理結案,而各該主管機關復未盡督導之責。國有公用土地占用者欠繳使用補償金20億餘元,金額龐大,追收成效欠佳。
此外,審計部也指出,國有非公用房屋至今未辦理勘查或閒置者超過6成。依據2010年12月31日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資料報表,國有非公用房屋計有5554棟(戶),樓地板面積共計118萬餘平方公尺,其中使用現況為待勘查者1339棟(戶)、閒置者2333棟(戶),合計3672棟(戶),約66.11%,逾6成之房屋未提供利用。
這些閒置、待勘查之非公用房屋,經按其帳面價值及樓地板面積排序,其中不乏位處精華地區,帳面價值高達數千萬元的物件;另按面積排序之前10名,其各案建物面積均逾千坪。該等國有建物應依國有財產法相關法令或行政院核准辦理騰空標售等函示個案處理,但迄未辦理勘查或閒置多年,均未予充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