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保局官員及遠雄集團代表指出,2011年7月18日舉行該會議是依環境評估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及相關法令舉行,但包括台北市議員林奕華在內的部分民眾提出質疑,認為該會議暫不應該舉行,因為台北市政府尚未決定遠雄集團進行融資展延是否仍可取得興建大巨蛋的權利。
遠雄集團與會人士在會場部份民眾抗議干擾聲中,完成大巨蛋開發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讓有心到場聆聽的民眾無法靜下心聽清楚相關說明,對該開發案對忠孝東路、光復南路的路樹及交通等可能產生的問題,未能向遠雄集團提出質疑或建言。遠雄集團雖請大巨蛋規劃單位針對交通、航高及土壤液化等項目說明,但還是讓民眾認為未能妥善處理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該環境影響說明會場的松山高中禮堂雖湧入滿場民眾,部份民眾不斷質疑會議合法性,部份民眾想聆聽整個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讓會議進行中的衝途不斷引爆,包括里長在內的部份民意代表已參與多次相關會議,卻讓無法參加多次會議的部份民眾在這次公開說明機會中獲得清楚資訊。部份不斷提出干擾會議的民眾以台北市民立場反對興建大巨蛋,也讓其它想關心大巨蛋對周遭社區帶來交通衝擊的居民未能有機會好好與遠雄集團代表溝通。遠雄集團代表在吵雜干擾聲中仍照本宣科唸完環境影響說明書,仍未能完全與民眾進行溝通,一場攸關台北市重大建設的環境影響說明會就匆匆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