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鼓勵民眾自發性改善與重建自宅,同時也讓住家環境更安全,民眾自辦「都市更新」補助金額項目再加碼,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修正將總補助金額上限從原來的50萬提高至280萬元。
新北市政府為鼓勵民間自行組織更新團體辦理都市更新,推廣落實都市更新觀念,訂定「新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補助要點」,補助更新團體辦理都市更新時所需要的規劃設計費用,2011年補助項目及金額均大幅改變,不僅新增申請對象及補助項目,金額更是大幅提高,最高可補助至280萬元。
新北市政府為持續鼓勵民眾成立更新團體自主辦理都市更新,讓民眾在都市更新的角色不再只是旁觀者或接受者,而能夠積極投入實際參與改善自身的生活環境,修正與更新團體息息相關的「新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補助要點」。張璠表示,申請補助範圍除事業概要及成立更新會外,並增加原來未補助的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讓居民從辦理更新從事業概要,成立更新會至權利變換都可申請補助,使整個補助機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