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日本發生八點九級超級地震,讓同樣也會有地震發生的台灣對建物耐震性感到憂慮,內政部營建署已修正強化建築耐震法規預計2011年7月1日上路。
為強化國內建築物耐震設計水準,內政部於2011年1月19日發布修正「建築物耐震能力設計規範及解說」,強化地盤分類指標、台北盆地微分區、隔震建築物設計分析方法、設計詳細要求事項、實體試驗等規定,並自2011年7月1日實施,以進一步提昇國內建築物結構設計安全標準。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因應921地震重大災害,有關「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已陸續於1999年12月29日及2005年12月21日檢討修正調整震區水平加速度係數、垂直地震力及台灣地區震區劃分等,並考量近斷層效應、大地震下建築物不得崩塌之設計、隔減震及被動消能系統之應用,以強化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
內政部營建署進一步表示,為提昇國內建築結構耐震設計水準,歷年來持續參考各國最新耐震研究成果與國內地質調查資料,適時邀請相關公會及專家學者共同探討研修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本次修正特別針對強化地盤分類指標、台北盆地微分區及隔震建築物設計等規定,可進一步提昇國內建築結構耐震能力安全標準,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