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聲請支付命令就是讓法院來認定雙方債務關係,且具有程序簡易、動作迅速、費用低廉、聲請簡便等4大特點。因為,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後,法院不會訊問債務人,多以書面審核,可省去往返法院開庭的時間。此外,一般聲請支付命令的時間僅需1~2周,也比較迅速。
由於聲請支付命令只要備妥可證明雙方債務關係的收據、文件,費用也僅需1000元,且一旦法院認定之後就有執行名義的效力,債權人就可依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因此,支付命令又被稱為最簡單的討債方法。
不過,律師也提醒民眾,對方可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不附理由逕向法院提出異議,這麼一來,支付命令就會在對方異議範圍內失去效力,而轉成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此外,若支付命令無法在發出日算起之30日內送達債務人,支付命令也會失去效力。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提醒,房東和房客在簽約時,最好在合約上寫下雙方戶籍地地址,同時在雙方合約行使期間,也要保留相關支出花費等單據或文件,萬一未來有任何金錢糾紛,就有證明可向對方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