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售房屋

一次售多屋還是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一人一生出售房屋時,僅能適用一次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但如果一人一次要出售多棟房屋是否仍可以適用?只要符合5 項條件,一人一次出售多屋還是可適用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

民眾名下如果擁有3棟房屋想要一併處理,但計算土地增值稅竟高達上千萬元
,該民眾雖然尚未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是一生只能使用一次,3棟房屋應如何同時使用呢?

稅捐機關表示,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同時出售,如果想要全部適用自用住宅10%的優惠稅率,只要符合5項條件,縱使各筆土地位處不同縣市亦得適用。

首先是各筆土地出售的訂約日期相同、土地增值稅申報日期也相同。其次,各筆土地出售前一年應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第三為各筆土地出售前一年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接著是各筆土地地上房屋的所有權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為限。第五是土地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約90坪)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約211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