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為避免建商養地牟取暴利,停徵長達25年之久的空地稅,即將解除禁令。財政部研議廢止1985年9月25日發布「停徵空地稅」的行政命令,並檢討目前免課空地稅的規定,地方政府將有權視都市發展需要,自行決議應否開徵空地稅,將由行政院通盤檢討後展開動作。
財稅官員表示,空地稅是對於刻意養地不開發的地主課徵重稅,地方政府有權課徵2到5倍的地價稅;這個已經停徵25年的「空地稅」是考量當時房地產景氣衰退,財政部和內政部配合政院指示,各自發布解釋令暫停課徵空地稅至今。不過,25年前的時空背景和現在大不相同,加上近來社會對於都會地區高房價的議題十分關注,有必要檢討是否廢除這紙停徵空地稅的解釋令。近日將會報請行政院核定同意後實施。
一旦重新開徵,代表政府對於財團、建商養地而不興建的作法,將採取懲罰性的稅賦。不過,一旦空地稅復徵,主導權還是在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視情況決定是否對特定地區開徵空地稅。財政部官員強調,由於目前2到5倍的規定太模糊,因此,如果要復徵「空地稅」,則有必要施行細則或補充解釋,會在有配套措施的前提下才會復徵。
台北市曾是最早開徵空地稅的城市,1968年到1972年間,先後開徵二期空地稅。當時是針對私有空地若在1年或2年內未限期使用者,即加徵應納地價稅最高5倍的「空地稅」,相當目前5%的地價稅。北市先後在5年內開徵二期空地稅,曾促使私有空地有3到4成比例轉而開發利用。
房地產業表示,1968~1972年間,台北市還有很多土地,所以,當要實施空地稅的時候,當然有很多建商會受到影響,為了避免增加持有成本,建商當然會加速開發速度,但是,現在台北市的建地已經相當難尋找,絕大部分的空地都在財團、大建商手中,這些財團、大建商「養地」,是以長期規劃的角度看增值空間,所以,即便是課徵空地稅,坦白說「財團與大建商也沒在怕」一位資深房地產觀察者這麼表示。
倒是台北縣如果也開徵空地稅,影響就會可能變得比較大,畢竟台北縣的土地仍多,持有土地的也不全部都是大財團、大建商,空地稅的開徵影響就比較大,不過,一位地主說:「在現階段房市看漲趨勢下,很多的成本都能轉嫁的,就算空地稅開徵,這些年多繳的稅金,以後都能一次的賺回來。」看起來,擁有土地的人,似乎都沒有在怕「空地稅」這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