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價調整如何節省荷包?把握9月23日前申請地價稅優惠及減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2024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想節省荷包做個聰明的納稅義務人嗎?趕快檢視自己名下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工業、停車場及加油站等用地特別稅率,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騎樓走廊、寺廟及教堂等用地減免規定,如有符合規定,請記得於9月23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經核准當年即可適用,別錯失節稅機會喔!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2024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經調整地價之土地,地價稅可能隨之增加,提醒民眾重新審視土地課稅情形並調整節稅規劃,以節省稅負。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例,假設張先生有A、B兩處自用住宅,2022年擇定稅額較高的A處適用稅率2‰,2024年發現B處因地價調整,稅額反而高於A處,為達到節稅效益,建議張先生重新擇定改申請B處適用稅率2‰;再以工業用地稅率說明,假設甲公司持有土地設廠從事製造加工業,2023年總地價因未達累進起點地價而適用一般用地稅率10‰,2024年因地價調整導致適用累進稅率15‰,建議該公司可申請適用工業用地稅率10‰,以降低稅負成本。
民眾如想預先知道新竹縣2024年地價稅金額,以利規劃節稅措施,可於9月23日前透過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s://www.chutax.gov.tw/News.aspx?n=391&sms=9184&_CSN=6)以線上申辦或下載申請書等方式,向該局申請2024年預估地價稅課稅明細表,歡迎多加利用!
營利事業計算房地合一稅交易所得,應注意減除必要費用之範圍
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於計算交易所得時,持有房屋、土地期間所發生之支出或非屬交易房屋、土地之費用,不得列為房屋、土地交易費用,自交易所得中減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屬持有房屋、土地期間之使用費用,如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及折舊費用等,或屬營利事業經營事業或附屬業務之營業費用,因不屬交易該房屋、土地所支付之必要費用,不得自房屋、土地交易損益減除。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以經營廢五金銷售為業,2022年1月10日出售於2021年9月30日取得之房屋、土地,持有期間未逾2年,適用房地合一稅稅率45%,其申報成交價額新台幣(下同)29,000萬元、取得成本27,000萬元及必要費用1,100萬元,交易所得額900萬元;但經查核發現,甲公司誤將經營廢五金銷售之營業費用計算分攤500萬元及該交易房屋2022年度房屋稅10萬元列報為前揭房屋、土地之交易費用,自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中減除。經該局重新計算調增房屋、土地交易所得510萬元,補徵房地合一稅額229.5萬元(510萬元x45%);另上揭自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剔除之費用,則核認為甲公司之營業費用,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該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如有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特別注意申報減除之必要費用是否為房屋、土地交易相關費用,以免遭調整補稅。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