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握於5月份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核准後免繳地價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每年5月份為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的時間,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若您持有之土地符合2條件,記得每年申請期間僅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千萬不要錯過這一年一度的租稅減免機會喔!
一、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殯葬用地,且於1986年6月29日前經核准徵收田賦。
二、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及依法限制建築區(限自耕農地及三七五減租耕地)、依法不能建築區、公共設施保留地。
並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且經營規模達農林漁牧業普查認定之基準,可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查編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經實地會勘核准後,農業主管機關會於7月31日前造冊送稅務局,土地所有權人無須另外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即可課徵田賦,免繳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核准課徵田賦的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一旦所有權人變更,如買賣、繼承或贈與等,縱使土地用途沒變,依規定新所有權人仍應重新向農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課徵田賦。每年申請期間僅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千萬不要錯過這一年一度的租稅減免機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