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繼承人遺有未成年子女,遺產稅扣除額這樣算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子女,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依財政部公告,2024年發生之繼承案件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可列報新台幣(下同)56萬元,有未成年子女者,尚可依其年齡距屆滿成年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此外,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已由20歲下修為18歲,自2023年1月1日起發生之繼承案件,未成年子女加扣扣除額年數計算至18歲。
該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2024年間死亡,遺有19歲兒子乙及12歲女兒丙,乙已成年,僅能扣除56萬元;丙因距離18歲成年還有6年,每年可加扣56萬元,所以扣除額為392萬元〔56萬元+56萬元×(18歲-12歲)〕,甲君遺產稅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合計為448萬元(56萬元+392萬元)。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2023年1月1日起發生繼承案件之遺產稅,其未成年子女扣除額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另2024年起發生之繼承案件,是項每年可加扣金額由50萬元提高為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