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財政稅務局表示,2023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20日起將陸續寄送,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地方財政稅務局表示,2023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20日起將陸續寄送,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本次開徵房屋稅之課稅所屬期間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該局提醒,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時,請先行核對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稅率等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後再繳納,避免誤繳他人繳款書及減少後續退補稅事宜。
財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或對稅單記載內容有疑問,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財稅局總局及民雄分局申請補發或洽詢;此外,依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會被加徵至10%的滯納金,因此請民眾務必要在限期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