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計畫工業區除了做工業使用,還可以做什麼呢?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還可以做工廠必要附屬設施、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例如「旅館」就是屬於一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
苗栗縣政府表示,雖然都市計畫工業區可以做旅館,但依據「都市計畫法」規定,工業區為促進工業發展而劃定,若工業區內設立了許多旅館,反而會讓其他工廠無工業區土地可用,因此,於細則第18條規定,工業區設置旅館有一些限制:「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苗栗縣府文化觀光局)審查核准,並應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並以使用整棟建築物為限。」
另有關民宿部分,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2條略以:「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或自有住宅…。」,因工業區不得做住宅使用,所以工業區也不得做民宿使用。有關民宿和旅館的差異,請鄉親可以參考「民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了解喔。
最後,苗栗縣工商發展處溫馨提醒,各個都市計畫區的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可能對工業區有其他相關規定,如有疑問,可向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詢,或從縣府都市計畫暨查詢系統(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7/01.aspx)查詢土地使用管制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