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計畫工業區是為了促進工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工業使用為主,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至第21條規定,工業區依據汙染性程度不同可分為特種工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及零星工業區。
此外,苗栗縣府表示,甲、乙種工業區除作工廠使用外,亦可依「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案件處理原則」向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申請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以促進工業區土地多元化利用。
有關「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案件處理原則」條文內容可至本府都市計畫資訊暨查詢系統-法規查詢-縣自治法規查詢(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3/01.aspx),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諮詢,連絡電話037-559907,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