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於2021年9月14日發布實施
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第一階段發布實施案件共計42案,主要是涉及水庫治理、穩定供水及都市計畫圖重製等變更內容,本次相關檢討成果共劃設1,949.70公頃水庫專用區,並依水庫主管機關公告事項使用及管理;另配合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規劃設置供水豎井、調整池、水管橋等水利建造物,將曾文水庫特定區內所需用地範圍,變更為水利設施用地;並依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特定水土保持區、森林(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大專院校實驗林、林業試驗林地等森林地區)…等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規定,經圖資套繪及分析檢討後,共劃設約2,418公頃保護區。
都發局說明,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於1978年擬定發布實施,現況地形已有所變遷,且書圖老舊與精度差,常有圖、地不符情形而影響計畫執行及民眾權益。本次完成比例尺五千分之一重製計畫圖,並同步檢討毗鄰之楠西都市計畫(本市轄內)及大埔都市計畫(嘉義縣轄內)邊界範圍未重合之處,進行都市計畫縫合及開合邊界處理。
都發局補充說明,「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配合水庫治理計畫及穩定供水暨都市計畫圖重製)案」相關發布實施計畫書圖刊載於市府全球資訊網首頁之「市政公告」(https://www.tainan.gov.tw/),以及市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之「最新公告」供公眾查閱(https://udweb.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