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注意!購地設廠停看聽!有疑問就撥打工商服務電話不吃虧!
苗栗縣政府表示,首先應對自身所從事產業類別了解係被歸屬為何種程度(低、中、高)污染,以利挑選各式工業用地,中高污染產業可於都市計畫特種或甲種工業區內從事生產,低污染事業可於都市計畫內乙種工業區設置;至於都市計畫外之丁種建築用地,則適合設置低污染產業;另外如購置報編工業區內之土地,則要注意所從事事業是否符合該工業區得引進產業類別之規定,且於早期(90年以前)報編之都市計畫外工業區(含已編定未開發者),土地謄本上登載為丁種建築用地者,更要確認土地是否為不可建廠之道路、綠地等公共設施或隔離綠帶。
至於租用現成廠房部分,要注意並確認使用執照上所登載的使用用途是廠房還是倉庫或辦公室,如建物有二次施工(即違建)時,還要注意二次施工部分是位於出入口(如位於出入口,該違建不拆除,即無法取得工廠登記),且違建部分部分無法登記為工廠範圍,亦將衍生土地稅賦的問題,應特別注意。
工商發展處溫馨提醒,只要各企業主有任何土地、建築管理、建物使用、工廠登記之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逕洽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建管、使管、工商科與都計科等單位(電話分別為:037-559866、037-559852、037-559891或037-55990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讓您保障自身權益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