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拋棄繼承權?你以為簡單?其實更複雜!
李晏彰說,所以老先生就帶著女兒的拋棄應備文件,來事務所請我幫女兒辦理拋棄繼承權,我一聽之下趕緊跟老先生說,千萬不可幫女兒辦理拋棄繼承權,根據民法所定之繼承順序,一旦子女均拋棄繼承權,又無孫子輩繼承時,繼承權就會由次順序繼承之。
換言之,老先生只有一位女兒未婚無子女,女兒拋棄時就由第二順位父母繼承之,也就是老先生要與岳父及岳母一起來繼承,如果岳父及岳母均往生時,就由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繼承,這個時候老先生就要去找他配偶的兄弟姊妹一起來繼承。
試想如果配偶兄弟姊妹眾多,每人都想分一杯羹時,夫妻倆打拼一輩子的財產,有可能被瓜分而變成共有,要處理時就必須看人臉色了,因此我建議老先生一定要和女兒好好商量遺產分配事宜,不一定要透過拋棄,亦能達到老先生的目的。
在此建議民眾在辦理繼承時,應先請教專業人士,不要為了省費用,尤其現在各項法令修法很多,一個疏失就會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