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價登錄新制上路,預售屋銷售停看聽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賴如慧主任表示,修法後實價登錄新制擴大了預售屋申報義務人範圍,未來不論是不動產開發商、地主自售,或委託不動產代銷業銷售,皆需辦理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並將申報登錄時點提前至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30內,提高了預售屋價格資訊的完整性及揭露的即時性,且不動產開發商或地主應於銷售前將預售屋資訊及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備查,另外,更明文規定收受定金之書面契約不得約定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以及禁止轉售予第三人,有效防止投機炒房行為並保護消費者權益。
主任賴如慧進一步指出,本次實價登錄新制除預售屋銷售制度變革外,還包含了賦予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實價登錄門牌完整揭露等等,都有助於穩定房市行情並促進交易資訊透明化,對於購屋民眾有相當大的助益,如對於實價登錄新制資訊想有更詳細的了解,歡迎民眾向瑞芳地政事務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