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計畫 有專業規劃與審議過程,不容片面扭曲
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有其引導國土保育及永續發展的雙重價值,法制內容亦存在不盡完善應予調整之處。對此,內政部秉持對全民及國土管理負責的態度,希望修法取得必要審議時間,在審議縣市國土計畫時,採取實質審查、合理要求、依法行政等原則,避免過往發生過的問題與偏激的觀點,扭曲國家向均衡發展之路邁進。
農地總量維護是政府的承諾
全國國土計畫規範74至81萬公頃農地總量,是縣市國土計畫必然需遵守的原則,目前各縣市報送的農業使用土地規劃數量,完全符合上述原則。內政部指出,雖在草案規劃的過程,部分縣市提出農業用地劃設較少的版本,但經專業公務同仁溝通交流,以及瞭解國土計畫法的運作機制後,均能順利取得共識,並無部分人士所揣測的政府失能狀況。
合理規劃應尊重地方,不當規劃應予修正
內政部表示,縣市國土計畫中將農業區劃設為城鄉發展區有各種樣態,不應片面認定為開發炒作,例如,報導提及的高雄燕巢大學城計畫,主要是針對當地五所大學及醫院聚集,為改善週邊環境發展,讓零星失序的土地使用進行整體規劃調整,而非僅變更做住商使用。對於此類規劃,內政部支持縣市政府正視問題、解決問題的承擔。
內政部再次強調,縣市國土計畫中若有明顯不當的規劃內容,本於主管及審議機關立場,當然遵守把關職責。對於理性的建議與批評,內政部虛心改進,但對於部分人士以片面扭曲觀點提出的評論,內政部公務體系同仁及所有專業規劃團隊,仍會在法律與制度的規範下進行專業審理,不會隨之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