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未辦繼承土地7.8萬餘筆,黃偉哲呼籲民眾儘速辦理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依土地法73條之一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之不動產,從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會在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3個月,逾期未申辦繼承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截至2019年底為止,台南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有7萬8,575筆,面積為1,021餘公頃;建物有2,700棟,樓地板面積計5萬餘坪。
另外2020年4月1日將公告2萬168筆土地,面積近211公頃,及854棟建物,樓地板面積為1萬6,637坪,因為2020年度公告的土地建物筆棟數眾多,陳淑美局長提醒:辦理繼承不分性別,男生女生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另外,若繼承人眾多或部分繼承人無法配合辦理,可依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遺產申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俟全體繼承人彼此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
地政局進一步提供跨所申請及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倘被繼承人的遺產位於台南市,可就近在台南市轄內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繼承人住在外縣市,亦可至該縣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代收代寄繼承登記案件,寄至本市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