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64公頃公保地通檢解編,整體規劃還地於民,圖為三峽兒6用地公保地現況(圖: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北市264公頃公保地通檢解編,整體規劃還地於民,圖為三峽兒6用地公保地現況(圖: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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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264公頃公保地通檢解編,整體規劃還地於民,圖為三峽兒6用地公保地現況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解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問題,新北市政府配合內政部訂頒「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積極辦理新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日前已有4處都市計畫區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續提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期望能早日還地於民、共創雙贏。
 
經城鄉局初步盤點,新北市目前共46個都市計畫區,其中「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林口特定區計畫」及「東北角風景特定區計畫」屬內政部訂定之都市計畫,由內政部辦理,故本次專案通盤檢討範圍就本市43處都市計畫區進行全面檢討,其中35處都市計畫需提列變更內容,且有26處都市計畫區涉及整體開發作業,整體面狀公保地面積約295.2公頃,其中又以公園(110.5公頃)及學校(58.7公頃)為數較多。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表示,為能有效解決且積極解決數十年來累積的公設保留地課題,本次公設專案通檢提出了多元檢討解編方式,包括:跨區公辦整體開發、劃設再發展區(調降容積就地解編)、恢復原分區、併毗鄰分區、維持容移機制及加速徵收等,整體檢討構想前於2018年6月11日經內政部審查通過,其中跨區整體開發部分以地主分回55%土地為通案原則進行都市計畫方案規劃,提高地主意願及整體效益,除可落實侯市長「便民、利民、愛民」之新三民主義,更可解編約264.76公頃公保地還地於民。
 
同時,為了能加速整體檢討及保障地主權益,本次採取分區分階段、專案通檢及行政區通檢併行方式辦理,確實檢核各計畫區內各宗公保地之樣態、現況使用情形及權屬關係,以尋求整體都市發展之最適解。其中專案通檢部分,自2018年12月迄今,已完成三重、新店、三峽、石門、澳底、坪林水源、土城、板橋、新莊及鶯歌等10處都市計畫區公展作業。其中新店、坪林水源、三峽及澳底等4處都市計畫區,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續提內政部審議並俟內政部都委會審竣後,啟動公辦市地重劃作業,開闢公共設施及發還民眾抵費地。
 
目前已公展之10處都市計畫,提列解編54.56公頃公保地,並主要透過跨區整體開發(市地重劃)方式,分回55%可建築土地給原土地所有權人,並利用公設負擔部分劃設地區所需之開放性公共設施用地(如:公園、兒童遊樂場及停車場等),提升生活環境品質,達到私有土地地主跟地區發展雙贏之效果。後續新北市政府將持續就其他都市計畫區進行公開展覽作業,並至各地區召開公開展覽說明會,持續與民眾溝通並尋求支持。相關通盤檢討之都市計畫書、圖內容,民眾可在城鄉發展局網頁(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瀏覽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