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營造淡水竹圍地區成為「生態城市綠廊」,使其兼具居住、休閒、遊憩、生態的城市,新北市府辦理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於2019年4月2日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預定2019年中發布實施。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黃局長一平表示,竹圍地區具有往來台北、淡水間之地利區位,並由東側大屯山、西側淡水河沿岸所環繞,具備交通廊道、生態環境、水岸景觀等重要優勢,故因應地區發展需求重新檢討,包括自然環境條件、安全生活環境、公共設施用地解編及學童就學空間等。
例如,中正東路一段與淡金公路交岔路口的加油站與停車場用地,考量已無使用需求,故變更為商業區及廣場用地,將商業區返還原地主,保障其權益,並捐贈廣場用地作為回饋,提供在地居民休閒、遊憩空間,塑造在地入口意象。
此外,靠近自強路及民權路路口的竹圍國小自強分校,因位在公園兼兒童遊樂場預定地及保護區,導致有近50年老舊校舍無法重建,影響學童安全,故配合竹圍國小學童使用及改建需求,將公園兼兒童遊樂場預定地變更為文小用地,同時保存古蹟媽祖石,讓學童有舒適、便利、安全的學習環境。
另於辦理再次公開展覽期間,原經濟部公告樹梅坑溪用地範圍線將部分私人土地劃為河川區,引發居民反對聲浪,經市府水利局再次檢核,發現河川區範圍有誤,立即重新檢討用地範圍,故本次檢討仍維持現行分區,未來確定樹梅坑溪修正之用地範圍線後,再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辦理變更都市計畫作業。
全案已於2019年4月2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後續將儘速辦理核定及發布實施作業,預計20198年中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