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 房屋買賣別大意,契約審閱要留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提醒注意 房屋買賣別大意,契約審閱要留心
新聞摘要
  • 提醒注意 房屋買賣別大意,契約審閱要留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新聞媒體報導有關「假買屋真詐財」事件,疑似有詐騙集團利用民眾不熟悉買賣交易流程,及欠缺對契約、法律條款審閱之注意,配合買方指定之地政士,使雙方簽訂不利於賣方之契約。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照內政部公告之「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將買賣房屋雙方付款方式參照實務作法分為簽約款、備證款、完稅款及交屋款4階段處理,各階段皆有不同付款條件,一般會在土地增值稅及相關稅費核下後,完成繳納且支付完稅款,始辦理過戶登記。這些疑似遭詐騙案例,契約約定繳清稅款後買方即可辦理移轉登記,後續又不依約付款,導致未能收受約8成餘款,使賣方蒙受重大損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別提醒,為避免類此詐騙行為,建議買賣不動產時,應多加注意下列事項:
 
一、買賣不動產時應審慎詳閱契約條款,並可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index.asp)或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pip.moi.gov.tw/V2/Default.aspx)下載「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以對照契約內容有無顯不利於己之情形。
 
二、簽約時委託自己信賴之地政士,或採取雙地政士機制,透過專業業者協助審視交易程序,以保障交易安全。
 
三、為保障買賣金額及不動產如期交付,建議可要求辦理履約保證,由公正第三方機構透過履約專戶執行價金收受及撥款,同時監督雙方辦理付款、產權移轉等程序,以周全買賣款項安全,維護雙方的權益。
 
四、為防範不動產遭偽冒移轉或貸款,可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辦後如名下不動產有買賣、贈與、書狀補給、抵押權設定、夫妻贈與、拍賣及信託登記申請案件至地所送件,在辦理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自動通知,協助充分掌握不動產登記之狀態,保障自身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