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時尚bobo」建案廣告不實!誠銘建設開發公司罰100萬元及博亘開發公司罰45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桃園市八德區「時尚bobo」建案廣告不實!誠銘建設開發公司罰100萬元及博亘開發公司罰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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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市八德區「時尚bobo」建案廣告不實!誠銘建設開發公司罰100萬元及博亘開發公司罰45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7年6月28日會議通過,誠銘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誠銘公司)及博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亘公司)銷售桃園市八德區「時尚bobo」建案,於「LINE世代、小資STYLE捷運智能宅」、「時尚bobo、小資STYLE捷運智能宅」等書面廣告,及「13F平面配置參考圖」、「健身房3D示意參考圖」、「吧檯區3D示意參考圖」、「有氧區3D示意參考圖」及「撞球檯3D示意參考圖」等電子錶板資料,刊載「健身房」、「lounge bar」、「有氧區」及「撞球檯」等公共設施,使人誤認前揭設施得以合法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台幣100萬元及4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就誠銘公司及博亘公司銷售案關建案整體廣告內容觀之,足使人誤認健身房等公共設施皆可依廣告規劃於13樓頂樓平台合法使用。惟誠銘公司實際上未依其廣告內容施作健身房等公共設施,且其規劃之位置於竣工平面圖登載用途為「露台」。據桃園市政府提供意見,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章第1條規定,直方上無任何頂遮蓋物之平台,稱為「露台」,依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倘在露台上擅自搭蓋建物者,即為露台違章建築。
 
故誠銘公司及博亘公司之「時尚bobo」建案廣告表示核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建案之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交易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而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