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贈與應否併計遺產課稅?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生前贈與應否併計遺產課稅?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新聞摘要
  • 生前贈與應否併計遺產課稅?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民眾來電詢問,因其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1筆土地給他,遺產稅申報是否要申報該筆土地?
 
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這些親屬配偶,該贈與財產應該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當作被繼承人的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其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的時價為計算標準。
 
例如土地以公告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公開上市或上櫃的股票等有價證券,以被繼承人死亡日市場收盤價作為時價,沒有公開上市的公司股份或獨資合夥商號的出資額,則以這些公司或商號資產淨值作為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