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有關報載新北市針對優先發展區擬提高容積發展總量上限,城鄉發展局特別說明目前僅為委託研究階段成果,尚未建立相關完整配套機制,2016年將先行就容積銀行可行性辦理委託研究,並參酌各界意見,研擬完整總量管控機制後,再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張副局長表示,考量新北市全面實施容積管制至今,在未有完善總量管控機制下,造成部分區域容積發展失控,進而衝擊地區環境品質,故委託辦理「新北市容積檢討與容積調整機制之建立案」進行容積發展檢討分析,顧問團隊及專家學者引入都市成長管理與環境容受力,提出優先發展、適度發展及低度發展區分級概念,未來希望透過容積銀行進行全市一致性之管控,以引導容積發展朝向適宜、合理及均衡發展,解決現況容積發展不均,造成部分區域環境衝擊與公共設施品質低落等問題。
城鄉發展局計畫審議科周科長繼祖補充說明,目前顧問團隊所提
出之優先發展區容積上限調高至2.5倍僅為研究成果之建議,現行容積管制與容積移轉仍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未來將針對相關完整配套及操作機制進行研究,包括全市性公共設施資料庫建立與定期更新、容積銀行推動可行性研究、環境容受力指標增列選取,以及相關法令修訂與審查組織調整等,2016年將先就容積銀行之可行性,委託顧問團隊蒐集相關縣市執行經驗與國內外推動案例進行研究,期間均將廣泛蒐集各方意見納入整體機制建立之參考。未來將先取得各方共識,再進行法制作業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