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速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進度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蕭家淇指出,針對災後重建需求部分,考量更新執行的主體性、可行性與急迫性後,災損或防災重建的更新同意比率建議不予提高,仍維持現行規定二分之一的比率。此外,考量災後更新急迫性,現行災害防救法已有簡化規定,排除「都市更新條例」部分程序,本次修正進一步增訂為災後重建或避免災害發生需要,得免除「事業概要」程序,以加速災後復原與重建。
蕭家淇進一步表示,為排除都市更新條例違憲狀態,並為因應「0206震災」引發各界對於災後重建及防災需求的重視,已請內政部依會議結論修正相關條文,將於提報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有關違憲條文部分,本次修正依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除了加強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並提高「事業概要」同意門檻外,最重要是將聽證程序納入都市更新程序中,明定在核定計畫前,應舉辦聽證,讓利害關係人得以到場陳述意見及論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