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堅決!都發局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巨蛋訴願決定維持停工處分,承監造人移付懲戒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態度堅決!都發局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巨蛋訴願決定維持停工處分,承監造人移付懲戒
新聞摘要
  • 態度堅決!大巨蛋訴願決定維持停工處分,承監造人移付懲戒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大巨蛋工程前經台北市建管處於2015年5月14日派員現場勘驗有79處主要構造與核定圖說不符,經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於5月20日函令停工,並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於5月25日同意地下層施工範圍及進度先行報備施工,大底BS版(水箱蓋版)已於8月15日全部完成。
 
遠雄公司不服都發局停工處分,於6月11日提出訴願,經台北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2015年9月15日府訴二字第10409119200號審議決定,維持停工處分。都發局已於9月22日就承造人台灣大林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核定圖說施工,依違反營造業法第26條、第35條未按圖施工,分別移付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審理懲處。
 
並將監造建築師(徐少游、羅興華)未詳實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依違反建築師法第18條監造不實,分別移付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懲處。以上懲戒案已於9月23日分別發函當事人於20日內,依法陳述意見進行答辯。
 
遠雄公司承作大巨蛋工程之各協力承包廠商,於9月30日下午召開大巨蛋廠商自救會成立大會,訴求停工後之損失處理事宜,市政府相當關心。由於大巨蛋停工肇因於遠雄公司之違法施工,其所產生上下游廠商間之承攬問題,屬於契約私權關係,仍應由遠雄公司妥予處理。
 
都發局局長林洲民表示,台北大巨蛋案市府仍將以公共安全為優先為市民把關。遠雄公司已向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之台灣建築中心申請性能審查,原訂於9月29日進行審查,因杜鵑颱風延期,並將由該中心安排擇期再召開審查。本案未來要完成性能審查、都審、環評及建照變更設計之審議才能復工,仍請遠雄公司儘速辦理。
 
營造業法
第二十六條 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照工程圖樣及說明書製作工地現場施工製造圖及施工計畫書,負責施工。
第三十五條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下列工作:
三、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建築師法
第十八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時,應遵守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監督營造業依照前條設計之圖說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