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法院判決確定之房屋移轉,記得申報契稅!
稅捐機關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但因房屋移轉發生糾紛而提起訴訟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
稅捐機關呼籲房屋有上述經法院判決確定情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法院判決書、判決確定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儘速辦理契稅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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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