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首例!輕質屋頂及吊籠清洗作業未通報,台北市開罰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賴香伶表示,自治條例規定,凡4層樓或樓高12公尺以上建築物或附屬建物之輕質屋頂營建施工、高度達7層樓或20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配或拆除、使用吊籠於10層樓或樓高30公尺以上建築物外牆清洗等3項作業,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應於作業3日前通報,提供勞動檢查處掌握施工訊息,本案雇主未依規定通報已明顯違反通報自治條例之規定。
賴局長香伶並強調,自治條例制定之目的係鑒於該等作業易發生人員墜落、物體倒塌或物體飛落之災害,屬於風險極高之作業型態,故為有效防止該等作業發生職業災害,特建立作業前通報制度。新法上路後,已明確規範雇主及自營作業者之通報義務及罰則事項,事業單位若有相關問題,可查詢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網站(http://www.lio.gov.taipei/)或撥打電話(02-2596999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