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揆感謝立院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稅法修正草案
孫發言人表示,房地合一稅制是我國稅制修正的里程碑,除可落實居住正義,也有助稅制及社會資源分配合理化,以及穩定金融的效果。毛院長已責請財政部儘速修訂相關子法規,並積極進行後續稽徵作業規劃,以利該制順利於2016年1月1日上路。
孫發言人指出,為落實居住正義,房地合一稅制實施,有助稅制公平性及長期房市恢復常態,而房地合一稅制增加的稅收,透過預算程序,除用於住宅政策,對於行政院希望推動的長期照顧保險制度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財源。
孫發言人進一步指出,通過的修正條文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除增(修)訂下列規定外,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一、為免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及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2年內興建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其所得適用20%稅率。
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屋、土地,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出售該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三、本修法案之稅課收入用途,修正為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