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訂定「提升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績效獎勵措施」,激勵各機關創造國有資產活化效益
國產署表示,為推展國有資產活化,除透由教育訓練宣導活化運用法規,並彙集活化績優機關案例,編製點石成金手冊,提供機關參考運用,快速複製成功經驗。另為提高財產管理人員活化誘因,訂定「提升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績效獎勵措施」,獎勵機制豐富多元,包含對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績效評選優良機關,於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請召集人頒發獎牌(獎狀),列為各機關示範觀摩對象,讓有心活化資產之機關得到正面獎勵,提高機關首長重視及榮譽心;對於相關有功人員予以敘獎,考績並得優先提列甲等。另,增裕國庫收入績效卓著之機關,得優予核列歲出概算額度。
本獎勵措施實施後,期能提升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績效,發揮財產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