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名傑建設公司銷售雲林縣「首耀」建案,以住宅為由銷售乙種工業區用地罰150萬元
新聞摘要
  • 廣告不實!名傑建設公司銷售雲林縣「首耀」建案,以住宅為由銷售乙種工業區用地罰15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12月17日通過,名傑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名傑公司)銷售「首耀」建案(下稱系爭建案)廣告,刊載他事業名稱,及使用一般住宅用語與示意參考圖(下稱系爭廣告),就商品之品質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廣告係名傑公司以連連發建設有限公司(下稱連連發公司)之事業名稱刊載於房地王網頁,就整體廣告綜觀之,予一般消費者認知系爭建案係由連連發公司興建銷售之印象,然查連連發公司未授權名傑公司刊載連連發公司之事業名稱,亦無參與該建案出資興建及廣告規劃。
 
復據名傑公司表示,連連發公司具有更為專業豐富的建築經驗,並坦承系爭廣告係由名傑公司規劃設計及付費刊載,且未取得連連發公司授權刊載其事業名稱。是名傑公司於系爭廣告刊載他事業名稱,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另表示,名傑公司於系爭廣告使用「施工透天別墅」及「發現幸福心好宅」、「現代新古典顯耀名宅,彷彿走進新古典城堡,寬闊自在悠閒。」、「回到家,就像回到一座品味凝聚的城堡花園社區,新古典城堡,和家人享受社區私密寧靜,一天疲累的心馬上獲得紓解,……,回到慢活悠閒的家,這就是我要的幸福。」、「愛家的男人、愛花的女人,天天想回家。很舒適、很人性,具空間質感的採光格局,是我最嚮往的房子。」、「住這裡,有種藝文學風的生活氣質。孩子的氣質風範,從富裕的人文心靈開始培養」等用語,並輔以客廳、臥房、廚房等住宅使用示意圖,就整體廣告內容綜觀之,予一般消費者之印象為系爭建案購買後可供「住宅」方式使用。
 
然據雲林縣政府之專業意見,系爭建案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其主要用途為運動休閒設施(保健館)與一般零售業(店鋪),依規定不得為一般住宅使用,未來承購者如將核准以一般事務所或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之建築物,提供做為住宅使用,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查處。是名傑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