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林鐵路公路化 吳志揚:輕軌捷運助觀光
黃智銘議員表示,希望參考2014年3月11日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來整合法規,向台鐵爭取土地無償撥用,進而變更桃林鐵路為道路用地。吳志揚回答,桃林鐵路的再利用,一直以來都有許多不同的聲音,但是縣政府的規劃必須以能夠實際執行並且對地方有最大助益的層面來做規劃考量。如果要爭取向台鐵無償取得桃林鐵路地權,這中間的協商和拉鋸充滿了不確定因素,對桃林鐵路的重新利用和活化,並不見得是最有效益的做法。
縣府目前對桃林鐵路的規劃為,近程先闢建自行車道以及沿線綠美化;中長程則規劃為道路、輕軌捷運或是BRT公車。對於議員的建議,縣府仍會持續的努力向中央爭取,不論是否有償或無償,未來中長程的目標,一定會對桃林鐵路做出最適切也符合民意需求的規劃。
吳志揚同時也強調,目前正在研議的方案,未來可能闢建輕軌捷運,路線全長10.3公里,由桃園火車站至機場捷運山鼻站(A10站)共設置12個平面側式車站,工程經費約74.08億元,施工期程約5至6年。除此之外,縣府同時也將評估規劃以觀光遊憩為主的輕軌(Cable Car)或是鐵道自行車(Rail Bike)等計畫的可行性,多元規劃的目的,也就是希望能夠容納各方意見,找到大家對桃林鐵路運用的最大公約數,造福地方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