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從原本的合宜宅改推社會宅,不代表原先的政策錯誤,而是考量可以照顧更多需要照顧的人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吳志揚:從原本的合宜宅改推社會宅,不代表原先的政策錯誤,而是考量可以照顧更多需要照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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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志揚:從原本的合宜宅改推社會宅,不代表原先的政策錯誤,而是考量可以照顧更多需要照顧的人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縣長吳志揚強調,桃園縣之所以會從原本的合宜住宅政策轉變為社會住宅政策,是因當初在推動合宜宅時,已有A7和浮洲兩處合宜宅的先例做參考,並不代表原先的政策錯誤;但之後則因國人對合宜宅的信心度不足,且考量到社會宅可以照顧到更多需要照顧的人,才會改推社會住宅。
 
吳志揚指出,住宅政策是可以討論,並沒有所謂何者對、何者錯的問題。當初桃園縣政府之所以選擇合宜住宅,是因為蓋合宜宅,政府只要出土地,興建的費用則由建商支付,速度會比建社會宅快,且因已有A7和浮洲兩處合宜宅的先例可循,同時也參考過多個公民團體和專家的意見。不過,由於八德合宜宅出現弊端後,國人對合宜宅的信心度降低,且因中央的住宅政策中也以興建社會宅為主,才予調整為可以照顧更多需要照顧的社會宅。
 
城鄉發展局局長吳啟民表示,政府確實有義務讓民眾買到便宜、環境好的居住場所,但就台灣現有的體制,社會住宅只租不售的方式,的確可以照顧到更多的弱勢族群。
 
吳啟民表示,目前桃園縣的住宅政策,是由政府主導,採自地自建方式,除優先於已完成區段徵收的八德地區和中路地區,預估與建共500戶福利宅以上,並視初期推動成效再行評估後續興辦模式。中長期(10年內)將沿捷運發展及交面便捷地點周邊及航空城計畫範圍內提供8千戶以上,同時全面檢討縣內閒置或低度利用之軍事用地、國公有土地,總計規劃推動約超過1萬戶以上的福利宅,以具體減輕民眾居住負擔及落實生活需求之照顧等情形,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