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不動產要不要課徵奢侈稅?「銷售房地特銷稅自行檢查表」有解
該局舉例,日前查獲轄內民眾A君因貸款壓力大,將名下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房地出售,因不熟悉法令,以為出售房地當時,僅持有1戶房地,即符合奢侈稅排除課稅的規定,惟因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致仍不符合奢侈稅第5條排除課稅的規定,經國稅局依規定補稅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在查核出售不動產未申報奢侈稅案件時,發現民眾常因不熟悉法令或誤聽信不當安排規劃,致漏未申報。有鑒於此,該局特別將民眾常見應申報而未申報奢侈稅的情形,製作了淺顯易懂的「銷售房地奢侈稅自行檢查表」,供民眾免費索取或於該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00/7690145165159565659?tagCode=&token=-6416391839397239768)下載使用,提醒民眾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不動產時,自行檢核是否有應申報的情形,以免遭補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