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重澄清!內政部審議土地徵收案件程序嚴謹絕非形式審查
內政部指出,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審查徵收案件,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應評估之事項包括公益性必要性是否適當、合理,興辦事業及財務計畫是否合理可行,及相關程序是否辦理完竣等事項,過程嚴謹。從大埔事件案以來,對徵收案件中是否有民眾提出反對意見,更是在審議過程中充分討論,避免未考慮到民眾之想法。
內政部為使土地徵收案件審議更加周全及嚴謹,對於較為複雜或面積較大之徵收案件,於2013年9月更建立以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擬處理意見再行提會審議之方式,期以更審慎之態度審議土地徵收案件。至於報載所提2012年後已完成及預計區段徵收之案件及面積並非事實,該等案件大多仍於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草案階段,尚未完成審定程序,即如完成都市計畫審定,將來仍應依土地徵收條例有關規定審查土地徵收案件,如有不符規定者,即不予核准徵收。
內政部最後並強調,前營建署長葉世文之個人行為確實對政府威信帶來很大的挫折,今後該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區域計畫委員會與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之審議功能將更加強化,不會因噎廢食。惟土地徵收畢竟是興辦事業取得土地之最後不得已手段,故審議過程十分審慎。徐教授投書將葉前署長個人行為推論土地徵收應全面停止,實一明顯的錯誤連結,內政部特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