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聘,但也只能續聘3次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聘,但也只能續聘3次
新聞摘要
  •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聘,但也只能續聘3次
【MyGoNews蕭又安‧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計畫所涉及問題錯綜複雜,且為引領首都格局,成立都市計畫委員會,獨立審議都市計畫業務,避免產生球員兼裁判情形,同時提供專業、民意與部門共同參與的平台,希望能促成民眾與都委會以及市府相關單位更良性的溝通與互動,成就更優質且符合大家需要的都市計畫,順利地逐步達成營造台北市成為兼具生產、生活、生態之國際、創新、人文台北城之目標。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聘派係依行政院「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辦理,其中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委員係依其專業背景,包括都市計畫、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經濟、生態等不同領域,且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聘,但也只能續聘3次,故其委員之聘派係屬例行性作業,特予澄清。
 
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計畫案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均得於展覽期間向該委員會提出陳情。而該會則將秉持公正、公開、透明的都市計畫審議機制,促成民眾與政府之間互信與良性溝通,消弭民眾對都市計畫審議的疑慮,以成就更優質且符合大家需要的都市計畫。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再次表示未來將賡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確保獨立運作的審議平台,提升都市計畫審議品質與效率,以為落實台北市之都市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