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營建署將於2014年開辦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培訓
依2011年4月1日修正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上面有效期限為2015年3月31日止(原登記證日期於1997年12月31日以前,而於2013年3月31日前已換發登記證,該登記證有效期限為2015年3月31日者)及登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以後(該登記證有效期限為2015年3月31日以後)的專業技術人員申請換發登記證時,必須檢附參加回訓講習16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內政部營建署並表示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向內政部辦理登記,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人員。該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為4年,專業技術人員應於登記證有效期限屆滿前6個月內,檢附於領證後4年內參加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之相關機構、團體舉辦訓練16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內政部申請換發登記證。但領有建築師、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