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捷運系統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造成環境影響之差異不大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桃園機場捷運系統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造成環境影響之差異不大
新聞摘要
  • 桃園機場捷運系統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造成環境影響之差異不大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鐵局日前提報環保署有關桃園機場捷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係因增設車站、車廂尺寸及列車設計速率變更等致與原2004年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不同,依環評法規須辦理相關修正程序,並未影響現階段直達車由台北至桃園機場35分鐘之規劃。
 
桃園機場捷運於2004年前通過環評,當時規劃之設計時速為80公里,與高鐵局2006年簽訂之機電系統統包合約就行車時速有所差異,爰依法令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高鐵局於施工及設計階段將此差異納入評估考量,檢討確認行車速度差異等造成環境影響之差異不大,並經2014年1月22日環保署第二次專案小組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程序送環評大會審查。
 
依前述簽訂之機電系統統包合約,要求台北車站(A1)至機場第一航廈站(A12)之行車時間需在35分鐘內,其中最大設計時速需可達110公里,最大營運時速需可達100公里。本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係依法辦理,並未涉及合約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