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水蓮硯」建案廣告不實!山多仕建設公司罰100萬元
新聞摘要
  • 新竹市「水蓮硯」建案廣告不實!山多仕建設公司罰10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3年12月18日第1154次委員會議通過,山多仕建設(下稱山多仕公司)於銷售新竹市「水蓮硯」建案廣告上,刊載健身房公共設施、一般住宅使用文字、圖片及夾層設計,對於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山多仕公司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查案關購屋誌廣告刊載「智取市心三代同堂規劃」、「全員尊重智慧宅」、「尤其難得的是,『山多仕建設』了解尊親孝親子女們的需求,滿足父母想就近市區念舊懷舊的堅持,讓市中心三代同堂的幸福不再是夢想!孝親房、主人房、孩子房等一次到位,給幸福城市裡的【水蓮硯】主人家無可言喻的幸福,【水蓮硯】成為傳家寶,實至名歸!」等語;另「一層全區平面參考圖及頂樓健身房平面參考圖」刊載健身房公共設施,及「3C-4C型傢俱配置參考圖」、「10B型傢俱配置參考圖」、「10C型傢俱配置參考圖」,以住家格局輔以客廳、衛浴、臥室等裝潢傢俱,及上、下樓層設計。
 
整體以觀足使消費者認知於購屋後,得享有及使用案關公共設施,及各樓層室內可供一般住宅使用,合法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之虞。惟查本案健身房公共設施位置於建造執照屋突2層上登載用途為「樓梯間及機房」,建案各層用途核准為「辦公室及空調機房」,且003、004及010層樓層並未獲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興建夾層,則各該廣告表示與事實之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故上開廣告之內容表示乃與事實不符,核屬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