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2地號等5筆公有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辦竣招商說明會
本案係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除地上權存續期間長達70年外,台北市政府並於2013年度預留供應白磺溫泉量每日100噸供實施者接管引取,適合開發之產品包括溫泉旅館或其他收益型商用不動產,惟不得作住宅使用。
未來開發效益除權利金、租金及相關稅收等收入可挹注市庫充作市政建設財源外,尚可創造約170人之就業機會、更新活化現有老舊窳陋公有財產,促進新北投區域發展及打造北市觀光新熱點。又權利金底價訂為新台幣18億元整,分2期按比例分別繳付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第1期權利金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日前5日之前支付權利金總額50%,第2期權利金於設定地上權契約簽約日起15日內支付權利金總額50%。另土地租金自用地點交日起按年計收,並以當年公告地價年息5%計算。
財政局會後表示,本次說明會出席者包括壽險公司、建設公司、營造公司、飯店業者、金融機構、顧問公司等約20餘家廠商,出席情形踴躍,並經面對面的充分溝通意見,本次說明會相當順利成功。本案業於2013年12月10日公告招商,若對招商文件有疑義,可於2013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向台北市政府申請釋疑,申請文件遞送截止日為2014年2月13日下午5時。竭誠歡迎各業界先進踴躍參與投標,期可為本府與民間投資人共創雙贏,以提供民眾更良好生活環境,為台北市創造更美好的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