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境地區旅宿業初步勘查及土地使用與建築管理處理原則
內政部表示,南投縣清境地區災害潛勢圖係依4項災害潛勢分析因子,考量其風險程度,於該地區劃分出「優先處理區」及「加強保育區」兩類,該兩類地區邊界範圍內之土地,因考量比例尺精度及地質災害潛勢圖、潛在大規模崩塌地區圖未經經濟部正式公告,經內政部與南投縣政府協商獲致共識,於2013年12月17日由南投縣政府主辦,內政部營建署協助,邀集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及專家學者實地會勘,因天候不佳,未會勘完畢,將再擇期辦理會勘確認。
南投縣政府表示已公告南投縣仁愛鄉清境地區之既存違章建築劃分日期為2012年1月1日,於該日期後興建之違章建築,皆屬新違章建築,依法採強制拆除措施。既存違章建築有影響公共安全者,依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列管分類分期拆除。
為強化南投縣政府所提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草案)內旅宿業之防災策進作為,內政部協同南投縣政府提具處理原則。據南投縣政府所提資料,位在該特定區內之旅宿業計115家,其中清境羊角村鄉村民宿及楓丹白露2家為未合法登記民宿,南投縣政府將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另行揭露。對於合法建築登記民宿部分,內政部將協助南投縣政府辦理建築物安全檢查,並提具相關防災、避災措施及加強辦理演練,以解除民眾疑慮。
內政部表示,期望透過清境地區災害潛勢分析,於該地區劃分出「優先處理區」及「加強保育區」兩類,予以分類、分級處理之模式,作為各地方政府處理所轄災害潛勢地區建築安全維護之範例,並請各地方政府儘速採取積極作為,以達到防災及避災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