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以往靜態管理與出售轉為地上權或出租
行政院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15次會議,會中財政部報告「國有土地活化作業辦理情形」,說明中央部會督促所屬管理機關積極檢討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的國有公用建築用地,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或擬具使用計畫辦理活化的執行情形。
國有財產署於會中就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報告近5年處分及收益情形。會議另安排交通部報告所屬國營事業被占用、被借用逾期及閒置不動產的處理成果及中央銀行報告所屬中央印製廠被借用逾期宿舍的處理成果,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聽取報告後指示,對閒置或低度利用宿舍之處理,各機關應有更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