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融建設「深耕No.3」建案廣告不實罰50萬元
新聞摘要
  • 陽台空間部分劃作臥室、衛浴等住宅室內空間。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136次委員會議通過,樺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深耕No.3」建案,於招待會館現場散發廣告圖冊、現場平面圖廣告、於房地王網頁刊載網路廣告等,將原規劃用途為陽台空間部分劃作臥室、衛浴等住宅室內空間,就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樺融公司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樺融公司將案關建案廣告圖冊及網路廣告中的平面傢俱配置圖、招待會館現場平面圖的虛線外部分劃為臥室或衛浴等室內空間使用,就廣告整體內容綜觀之,予一般消費大眾的印象為該廣告的虛線部分屬室內空間,可供臥室或衛浴空間等用途使用。

據台南市政府專業意見,廣告虛線所示部分於使用執照核准用途為「陽台」,樺融公司於建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並未向台南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變更設計,將前述空間用途由「陽台」變更為臥室等住宅室內空間使用,故廣告虛線部分作為臥室或衛浴等空間使用核與使用執照不符,屬陽台外推形式的違章建築。

一般消費者若知廣告虛線部分倘作為住宅室內空間使用,恐有與核准使用執照的用途相背,致有遭強制拆除風險,自會影響其是否購買建案房屋決定。故廣告內容之表示與事實不符,且已足令一般消費者對案關標的物用途與內容生錯誤之認知致做出有誤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生不公平競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