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周邊因開發恐將影響古蹟周邊景觀,本部文化資產局函請新北市政府研議。
淡水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許慧明表示,由於現行法規不明確,無法強制阻擋建商在埔頂地區蓋大樓,他擔心公部門遷就建商,無視於世界遺產潛力點存在,讓都更案過關,不僅是對淡水、甚至是對台灣的傷害;文化淡水社區報編輯顏志新亦認為,淡水一旦超過6樓以上的高樓矗立,最美的景觀將永遠消失,珍貴的歷史文化也將殘缺不全。
文化部亦請新北市政府針對開發案是否有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0條:「營建工程及其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之情事,儘速提送該府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本於權責辦理。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另於2013年1月4日去函新北市政府:為強化古蹟保存維護工作,建請宜通盤考量所轄古蹟依文資法第33條劃設保存區事宜,則未來類似此問題即可以依同法第36條規定辦理。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周邊開發案,屬新北市政府主管機關權責事項,本部文化資產局將繼續追蹤新北市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之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