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制度已正式實施,所成交之案件,皆須於期限內辦理申報登錄。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實價登錄」制度已正式實施,所成交之案件,皆須於期限內辦理申報登錄。
新聞摘要
  • 「實價登錄」制度已正式實施,所成交之案件,皆須於期限內辦理申報登錄。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2012年8月1日起「實價登錄」制度已正式實施,買賣案件以登記機關自該日起所收登記原因為買賣之案件;租賃案件以該日起,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所簽定租賃契約書之案件;代銷案件以該日起,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契約,所成交之案件,皆須於期限內辦理申報登錄。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統計自2012年8月1日至8月15日止,全市買賣完成移轉登記之案件量共計2028件,又已完成申報登錄之買賣案件521件,已申報比例為25.69%,尚有1507件的案件未辦理申報,因買賣案件申報期限係以登記完成日起30天內需完成申報登錄,逾申報期限未申報者將處3-15萬元罰則,申報人為保障自身權益,應注意案件申報期限,及早辦理申報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