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稅是以房屋標準價格為稅基,不動產實價登錄不涉及賦稅制度的改變。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於2012年8月1日施行後,該項實價登錄資料,在現行法令修改前,並不會作為契稅課徵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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